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懷疑有注意力不足過動症者,注意力不足過動症之臨床診斷標準如下:
注意力不集中
無法遵照指示,完成指示。
逃避、排斥須專心的工作,譬如寫功課。
容易忘記每日常規活動,需大人時常提醒。
別人說話時心不在焉,容易被外界刺激所吸引。
容易遺失或忘了工作或遊戲所須的東西;如:玩具、鉛筆、書等。
無法注意到小細節,或因粗心大意使學校功課、工作或其他活動發生錯誤。
活動量過多
無法安靜地參與遊戲及休閒活動。
常離開座位、跑來跑去、跳上跳下、靜不下來。
常處於活躍狀態,話很多,愛發出詭異的聲音。
無法好好地坐在椅子上,容易不停擺動手和腳,扭動身體。
行為衝動
問題尚未問完前,便搶先答題。
未經他人同意,擅自拿取他人物品,想做就做。
常中斷或干擾其他人(打斷別人的遊戲或談話)。
不能輪流等待(需要輪流的地方,無法耐心地等待)。
服務對象
介 入重點
專業之心理師透過會談、行為觀察、測驗及量表資料、電腦化注意力測驗,進行完整之注意力檢測,提供關於注意不足、衝動性、持續性注意力、警醒度等指標詳細的資訊。
收費標準
3500元/次(約50分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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